new commer 留言 |
hide
ManminCentralChurch

创世记讲解 | 丈量信心 | 约翰一书讲解

 
banner
on air
Sermon
Official Service
 
礼拜证道(date)
主日大礼拜
主日晚礼拜
周五通宵礼拜
礼拜证道(date)
主日大礼拜
主日晚礼拜
周五通宵礼拜
Lecture
约翰一书讲解
启示录讲解
创世记讲解
Theme Sermons
十字架之道
信心的大小
十条诫
天国
地狱
爱篇
Columns
Cell Bible Study
3-minute Sermon
 
礼拜讲道 讲 道 > 礼拜讲道
礼拜讲道
Title
   丈量信心 (4)    
Speaker
   李载禄 元老牧师
Bible
   结 47:1-5
Date
   2011-05-29


主题经文

以西结书47章1-5节
“他带我回到殿门,见殿的门槛下有水往东流出(原来殿面朝东)。这水从槛下,由殿的右边,在祭坛的南边往下流。他带我出北门,又领我从外边转到朝东的外门,见水从右边流出。他手拿准绳往东出去的时候,量了一千肘,使我趟过水,水到踝子骨;他又量了一千肘,使我趟过水,水就到膝;再量了一千肘,使我趟过水,水便到腰;又量了一千肘,水便成了河,使我不能趟过,因为水势涨起,成为可洑的水,不可趟的河。”


亲爱的各位圣徒:

今天讲“丈量信心”第四讲。

到底在什么样的情况下会被拒于得救的恩门之外?相关的几种类型在上一讲已经查考。

因为许多灵魂听了福音但仍然不接待主耶稣;虽然出席教会,但却连芥菜种般大小的信心都没能拥有;对真理不够了解或者明知真理却故意犯罪,所以被拒在得救的恩门之外。

灵魂不能得救的根本原因就是罪。

神是爱,祂不会即刻审判罪人。

神会给人赐下许多机会。

那么,被拒在恩门之外的人,究竟是因为犯了什么样的罪,而不能得救的呢?

对此我们来查考一下圣经。

望圣徒们熟识今天的话语,对罪恶警戒再警戒,从而不至出现丧失原本拥有的配得救恩的信心,或者误以为自己得救的情况。奉主圣名祝愿大家!


各位圣徒:

没有接待主耶稣为救主的人是无法得救的。

因为除主耶稣以外,没有人能代赎人的罪价。

因此,不接待主,罪就无法得到赦免,并且会照着“罪的工价乃是死”这一灵界的法则,最终受到死亡的刑罚。

必须要付出从亚当遗传下来的原罪和自犯罪的代价。

届时他们会因不信主的罪遭受严刑拷打。

因为不信本身就是对创造人类的父神是极大的不孝。

可以说比任何一种罪都要大。

我们要知道,已经接待主,成为神儿女的人,按照他的信仰生活质量,很可能会遇见完全意想不到的结局。

在马太福音7章21节耶稣说:“凡称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进天国;惟独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进去。”

称呼‘主啊,主啊’的人,一定是认识主并自以为是信主的人。

耶稣断然警戒说:这类人并不一定都能进入天国。

就是说:称呼‘主啊,主啊’的人,口口声声说“主啊,我信!”但不遵行神旨意的人是不能进入天国的。

在马太福音7章23节主针对这样的人说:“我就明明地告诉他们说:‘我从来不认识你们,你们这些作恶的人,离开我去吧!’”

那么在这里“作恶”是指什么呢?

在约翰一书3章4节说:“凡犯罪的,就是违背律法;违背律法,就是罪。”

“罪”即指违背神道的行为。

“不可行”的偏去行;“当离弃”的偏不离弃;“可做”的却不做;“该遵守”的却不遵守,这一切行为都是罪,即就是“违背律法”之事。

只要人接待主耶稣,神就饶恕从前的所有过犯。

就连朱红般红的罪,也能洗的如雪白。

但是主耶稣分明教导我们,即便如此罪已经得到了赦免,但如果重新违背律法,即重新犯罪,就有可能不能得救。

“神不是乐于宽恕人的神吗?难道神的爱也是有限的吗?”大家或许会有这样的疑问。

当然,神的爱是无穷尽的。

神是饶恕再饶恕的神。

但是即便得救了,如果犯了过于严重的罪或屡次犯罪不悔改,越过了某种尺度,仇敌魔鬼撒但就会控告说:“那人有什么资格作神儿女呢?”

神是爱,同时也是公义之神。

因为神是乐于严守律法,所以仇敌魔鬼撒但依据灵界的法则控告的时候,神只能接纳其控告。

只好把心爱的儿女交在仇敌魔鬼撒但的手中。

因此,不管什么样的罪我们都不可犯,尤其是与救恩直接相关的一些罪,千万千万不能犯,我们当铭记这一点。

如果犯了这些罪,就当及时悔改归正。

然而,问题是也有一些罪,甚至连悔改都不能。

下面开始查考与救恩直接相关的罪,即“不能得救的罪”有关的内容。

先大致说明以后,具体内容今后再做讲解。

亲爱的各位圣徒:

罪不都是同样的罪。

罪中有悔改就可以立刻得到赦免的罪,也有相对较轻的罪,还有神警告说犯了就不得救的一些严重的罪。

不得救的罪当中有“至于死的罪”。

这罪比“不能得救的罪”更重。

“不能得救的罪”或许悔改就可以得救,但“至于死的罪”却是连悔改都不能的可怕的罪。

下面先来查考一下“不能得救的罪”。

旧约圣经中记录着神命令说犯这样这样罪的人“必要治死”,或者神说“必要从民中(神的百姓当中)剪除”的罪。

正是这类罪属于不得救的罪。

例如,在出埃及记31章15节说:“六日要作工,但第七日是安息圣日,是向耶和华守为圣的;凡在安息日作工的,必要把他治死。”

干犯安息日(主日)的罪是不得救的罪。

还有在利未记18章29节,神把诸般罪一一罗列以后说:“无论什么人,行了其中可憎的一件事,必从民中剪除。”

这类罪就是不能得救的罪。

在新约圣经中神断然警告“断不能进天国”、“必不能承受神的国”的诸多罪,都属于这类罪。

比如在加拉太书5章19-21节说:“情欲的事都是显而易见的,就如奸淫、污秽、邪荡、拜偶像、邪术、仇恨、争竞、忌恨、恼怒、结党、纷争、异端、嫉妒(有古卷在此有“凶杀”二字)、醉酒、荒宴等类,我从前告诉你们,现在又告诉你们,行这样事的人必不能承受神的国。”

如果综合旧约和新约圣经的内容,就可以得知不得救的罪就是“情欲的事”。

情欲的事就是指在行为上所犯的罪。

神是圣洁的,

所以神的儿女也要像神一样圣洁。

哪怕是在心中怀罪,也是与圣洁相距甚远,何况是在行为上犯罪,那么这人与圣洁的差距该是多么遥远呢?

当然不是所有情欲的事都属于不能得救的罪。

例如:对弟兄冷眼相待的行为和奸淫行为都属于情欲的事。

但罪的轻重截然不同。

如此,情欲的事当中有“不能得救的罪”,相反,也有只要悔改就可以相对容易得到赦免的罪。

但是,有一点希望大家要铭记,即便不是不能得救的重罪,但如果其情欲的事越过了某种尺度,最后同样也有可能不得救。

比如说:轻微的暴力行为虽然是属于情欲的事,但却不能说是不能得救的重罪。

然而,这样的情欲的事若越过了某种尺度,就有可能变成不能得救的罪。

听说有一对夫妻接待主以后一起过信仰生活。

本应该爱妻子如同爱惜自己身体的丈夫,却习惯性地打妻子。

当然并不是因为打了几次妻子,就不能得救。

只要诚心悔改,努力离弃这些恶习,神就会赦免他的罪。

再说这样付出努力的人最终能离弃净尽。

但是这位丈夫出席教会已有10年、20年,甚至更长时间,但仍然还在打妻子。

看不到一点改变的迹象。

如果继续这样下去,很有可能就越过神施恩拯救的某个界限。

如果在没有悔改的状态下,生命终止离世,那时就无法得救。

约翰一书1章6节说:“我们若说是与神相交,却仍在黑暗里行,就是说谎话,不行真理了。”所以,这类人是说谎话的,是不行真理的人。

他们不但不惧怕神,而且也不相信天国和地狱的存在。

因此,他们不做心里的割礼,心怀恶念,不愿离弃。

神不承认他们有信心。

所以不能拯救他们。

因为没有预备圣洁的礼服,所以无法进入天国。

如果这些情欲的事继续积累,与神之间隔绝的罪墙就会变得越积越厚。

严重时,良心如同被热铁烙惯了一般,甚至会受撒但的操控。

与此相反,即便犯了“不得救的罪”,但只要能彻底认罪悔改,还是可以得到救恩的。

因为神不会即刻施行审判,而是充分考虑各人的信心大小,屡次三番给予饶恕,赐下机会。

如果神不这样做,那么能够得救的人会有多少呢?

比如说:不仅是处在信心的一阶段、二阶段的人犯情欲的事,甚至信心三阶段初期的人,也有犯情欲之事的情况。

也许有人会问“信心的三阶段不是已经离弃情欲事的状态吗?”是的,当然已经是离弃的状态,虽然不是像淫乱或醉酒那样的显而易见的情欲的事,但比较轻微的,比如说一些带情绪的话,或者对人冷眼相待等情欲的事,有时也会显露出来。

即便犯了这些情欲的事,只要悔改,努力不再犯同样的错误,神就会赦免他的罪。

没有一个父母会因为一个刚刚学会大小便自理的婴孩,偶而失误解手在衣服上,就不原谅孩子。

于此同理,

努力改变自己,在成为圣洁神儿女的过程中,因信心微弱的缘故,即使偶尔犯了罪,神也不会立刻弃绝他。

有些圣徒因为信心还小的缘故,不慎犯了“不得救的罪”,但他后来诚心向神认罪悔改,

同时,他坚持向神祷告,靠着圣灵的帮助,把身上的罪一一除净。

对这样的人神会施怜悯给他,

即使在没能完全除净情欲事的状态下离世,但是神看在他的行为和努力的份上,认可他的信心,施救恩于他。

总而言之,若犯了“不能得救的罪”当中的情欲的事,明明是不能得救的。

但,只要认罪悔改,神还是会敞开得救之路。

反之,虽然所犯的罪不属于“不能得救的罪”之情欲的事,但若明明知道是罪,却仍然继续犯罪的话,就有可能不得救。

下面接着查考以下“至于死的罪”有关的内容。

在前面提到,即便是犯了不能得救的情欲的事,但只要诚心悔改,还能得到救恩。

然而,在那些情欲的事当中,有些情欲的罪连悔改都不能,因为犯这类罪的人没有悔改的灵赐给他们。

因为无法悔改,自然也得不到赦免。

称这类罪叫做“至于死的罪”。

虽然这类罪也属于“不能得救的罪”的范畴,但相比之下这类罪属于更重的罪。

约翰一书5章16节说:“人若看见弟兄犯了不至于死的罪,就当为他祈求,神必将生命赐给他;有至于死的罪,我不说当为这罪祈求。”

如此,犯了至于死的罪,再怎么祈求饶恕,也得不到赦免。

所以说“我不说当为这罪祈求。”

下面例举三种具有代表性的 “至于死的罪”。

第一、是毁谤、亵渎、干犯圣灵的罪。

在马太福音12章31-32节说:“所以我告诉你们:人一切的罪和亵渎的话,都可得赦免;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凡说话干犯人子的,还可得赦免;惟独说话干犯圣灵的,今世、来世总不得赦免。”

这是耶稣所说的话。

至于死的罪第二、把主重钉十字架,明明的羞辱的情况。

希伯来书6章4-6节说:“论到那些已经蒙了光照、尝过天恩的滋味,又于圣灵有分,并尝过神善道的滋味,觉悟来世权能的人,若是离弃道理,就不能叫他们从新懊悔了,因为他们把神的儿子重钉十字架,明明地羞辱他。”

至于死的罪第三、明知真理,却故意一而再再而三犯罪的情况。

在希伯来书10章26-27节说:“因为我们得知真道以后,若故意犯罪,赎罪的祭就再没有了,惟有战惧等候审判和那烧灭众敌人的烈火。”

比起信心弱小的人,自称有信心的人犯这类“至于死的罪”的情况较多。

犯“不能得救的罪”主要都是信心一、二阶段的人,但是犯“至于死的罪”的情况,则很多都是原本应该拥有三阶段信心的人或正处在信心三阶段的人。

比如说:原本处在信心三阶段的人,一时受迷惑,犯显而易见的情欲事的情况。

这属于把主重钉十字架的罪。

而且,一个人若一而再再而三地犯罪,那么这种情况就属于明知真理,却故意犯罪的不得救的罪。

如果信心三阶段的人犯了显而易见的情欲的事,说明他一直以来都没能行在神的话语里面。

没有做心里的割礼,反而迷恋了世俗的宴乐,或者停歇了祷告,忽略所担负的使命等,分明有某种原因。

一直以来无视神的教导,违背旨意的结果,最终接纳了撒但的迷惑。

除此之外,理应信心处在三阶段的人,长久停滞在信心的一、二阶段,而且还屡次犯情欲的事,这同样也会构成至于死的罪。

我们要知道,如果一个称得上有信心的人犯了情欲之事,相对于不懂真理的初信徒来说罪会更大。

如果一个人在没有离弃情欲的事,一而再再而三地犯罪,或在没有悔改的状态下,主若突然召回他的灵魂,那么他就无法得救。

下一讲开始,将对“不能得救的罪”和“至于死的罪” 逐条进行查考。


亲爱的各位圣徒:

“看起来得救难度太大了,罪的分类实在是太复杂了。”有没有这样想的圣徒呢?

其实只要按照神的吩咐“可做”、“不可做”、“当离弃”、“当遵守”顺从而行,得救就会变得轻松而简单。

觉得得救的门槛过高的原因是:因为心里存有试图避开神的律法而犯罪的心。

当然,大家也都希望早日脱去这样的心。

但有时为什么不能如愿呢?

那都是因为生长在罪中,又在罪恶满盈的世界中远离神道的结果。

但是,因为父神愿所有人都能得救,不愿一人沉沦,所以神绝不会放弃我们。

因此,从现在开始,大家不能再持有“我犯了这样这样的罪,还能不能得救?”这样恐惧的信仰,希望大家都能拥有为离弃心中的罪恶而尽心竭力的信仰。

父神看透这个世代的现状,于是不断地给我们施以圣灵的洗礼。

时刻都在给那些努力效法神形像的神的儿女们施洗。

奉主圣名祝愿大家,通过神的道,即水和圣灵的洗礼,成就全备的救恩,一天比一天洁净。

 
ManminCentralChurch
73, Yeouidaebang-ro 22-gil, Dongjak-gu, Seoul, Korea
- tel 82-2-818-7000 - fax 82-2-851-3846
COPYRIGHT MANMIN CENTRAL CHURCH, ALL RIGHTS RESERVED